李鹤林
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、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。善草书。
草书主学怀素《自叙帖》、张旭的《古诗四帖》及孙过庭的《书谱》;行书学“二王”诸帖及米芾的《蜀素帖》、《苕溪诗帖》。
本人书法成就:作品在1985年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与中国化工部举办的书法展览中获得“金奖”;在由林散之先生任评委会主任的全国银牛奖书法竞赛中获得“二等奖”;在1986年入选全国第二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展览,并入展览作品集;在1991年入选浙江省《全浙书法大展》;在1996年入选浙江省首届中青年书法展,并入展览作品集;在1993年参加新加坡浙江省书法交流展(浙江省书家60人,新加坡书家43人)并入书家作品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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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:浙江 杭州 年代:建国后 级别:国家级